工作中的离职、辞职、劝退、开除,这些都有什么区别?

admin 308 0

工作中的离职、辞职、劝退、开除,这些都有什么区别?

工作中的离职、辞职、劝退、开除本质上都是员工和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只是解除劳动关系的形式不一样。

所以说,离职、辞职、劝退、开除既有相似的地方,也有不同的地方,不同的地方在于:

一、离职:是名词,是指员工已经和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后的状态,一般来说,离职是结果,员工辞职、劝退和被开除是导致离职结果的离职过程。二、辞职:是动词,是员工的主动申请离职的行为。

(一)一般来说,员工主动辞职,有以下原因:

1、对公司环境不满意,包括管理环境、工作环境、生活环境等;

2、对公司的政策不满意,主要是指政策的公平性和有效性的问题;

3、对薪水不满意,主要是薪酬水平和公平性方面;

4、最主要的是对自己的上司不满意,世界著名的调查机构盖洛普有一个调查,说70%的员工离职时因为对自己的直接上司不满,这里面又分为:

1)直接上司能力不足,不能带领团队达成目标;

2)直接上司的管理方式有问题,最直接的反映的就是简单粗暴;

3)直接上司的管理理念有问题,不愿意或不能帮助下属成长。

二)辞职又分为试用期内辞职和试用期后离职,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员工在试用期内应提前3天提出辞职,试用期后应提前30天提出辞职,否则公司有权按员工未提前申请的天数,扣发员工的工资。

以试用期后的员工来说,应提前30天提出辞职是指员工书面提出辞职申请之日起,到员工办理离职之日的间隔不能少于30天,通常也指一个月。

比如说,甲员工试用期后申请辞职,按规定应提前30天申请,但甲要求提出申请20天后就要办理离职手续,这种情况下,公司有权扣除甲10天中的正常工作日的工资。

三、劝退:也叫辞退,也是一个动词,其实按照标准的法律用语来说,应该称为:公司和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关系,但通常都是公司主动劝退员工,所以也称作是员工被动离职,劝退也分为试用期内劝退和试用期后劝退:

1、试用期内劝退,公司一般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虽然《老动合同法》要求公司举证证明员工在试用期内不胜任的原因,但实际操作中,包括各级劳动行政部门在内,都会支持公司在试用期内劝退员工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做法。

所以如果员工说在试用期内被公司劝退,建议不要做过多挣扎,不要浪费时间,赶紧办理离职手续走人,好尽快找到新工作。

2、试用期后劝退,则需要完全遵守协商的原则了,所谓协商,就是必须得双方都同意,公司才可以和员工解除劳动关系。

如果公司不和员工协商,或是在没有和员工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强行不让员工上班,那就是开除,劝退和开除公司所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是不一样的。

如果是劝退,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需支付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具体见下面《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的计算: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关于经济补偿金怎么计算,这个我在前面的回答文章中已多次提及:

简单来说经济补偿的标准是1+N。

1就是企业需要支付你一个月的待通知金,顾名思义,如果企业提前一个月通知了要和解除劳动合同,那企业可以不支付待通知金。

如果企业一通知你就马上叫你离职,那就需要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的代通金给你。

N就是你在这个公司每服务满一年,就可以在解除老公关系的时候获得一个月工资的赔偿,如果服务没有满一年,但是满了半年,则企业也需要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

如果你服务不到半年,则企业需要支付你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假设老王在这个公司服务了3年4个月,工资是5000元/月。

则老王的经济补偿金为1个月待通知金5000+3.5个月的工资的补偿金17500=22500元。

四、开除也是动词,对员工来说是被动离职,刚才我们说,开除其实就是公司在不和员工进行协商的情况下,单方面禁止员工继续工作,和员工解除劳动关系,开除也分为试用期内开除和试用期后开除:

1、试用期内开除和刚说的试用期内劝退其实是一回事,所以作为员工来说也没啥说的,赶紧走人找新工作才是正道;

2、试用期后开除和试用期后劝退性质就不一样了,如果是开除,公司需要承担的后果就不只是N+1点赔偿了,先看下《劳动合同法》怎么规定:

第四十八条 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违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所以,如果公司没有和员工协商一致,强行开除员工,并且不合法的情况下,员工:

1、可以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继续上班;

2、可以要求公司支付两倍的赔偿,比如说甲员工在这个公司做了2年,那他就可以要求公司支付2年的2倍,即4个月的赔偿金。

最后,还是要说,开除现在已经很少有公司会用了,顶多就是劝退或辞退,因为开除不止是要公司支付更多的经济补偿金,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也是对员工的一种打击或侮辱,作为一个公司来说,你可以让这个员工走人,但请不要侮辱别人,尤其是对一些报复心很强,很小气的公司老板或管理者来说,如果你随随便便去侮辱一个员工,一方面说明老板或管理者个人心智模式不成熟,看不透职场上的分分合合其实是一种常态,更重要的是会伤透那些还在公司工作人的心,因为他们也担心哪一天公司会开除他们,到那时,这公司将没有人会认真工作。

职场实战派,不谈理论,只向大家呈现亲身经历的职场实战方法和做法,欢迎大家关注或留言参与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