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上公务员之后,如果不被领导认可,领导可以叫你走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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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上公务员之后,如果不被领导认可,领导可以叫你走人吗?

可以肯定地说:考上公务员之后,在为期一年的试用期内,如果考核不合格,确实是可以取消录用的。在考核合格之后就是标标准准的公务员,即使不被领导认可,领导根本无权随便叫其走人。为什么这样说呢?

首先,公务员是国家按照法律规定的专门录用程序择优录用的工作人员。公务员依法履行职责,受法律保护。即使公务员在工作、生活以及其他方面有缺点和错误,如不遵守纪律、不胜任工作甚至是违法违法行为,也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明确规定的方式和程序,依法由专门的机关进行处理。毫无疑问:任何地方党委、政府、公务员管理部门及其公务员所在的党政机关及其领导,都要遵守《公务员法》的法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没有法外行事的特权。简单地概括一下,就是:公务员依法正确地履行公职,法律保护其合法权益不受任何侵犯;即使公务员确有问题,也必须按照法律规定方式和程序,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即:国家专门录用的专职工作人员,绝对不是任人驱使、任人处置的小丫环。说到底,涉及公务员的一切事务,都由《公务员法》加以明确规定。所以,《公务员法》是保护公务员合法权益的“保护伞”。

其次,介绍一下公务员的录用程序和试用期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四章用整整一章12条的篇幅,规定了公务员录用制度。明确规定:录用一级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级层次的公务员,必须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办法进行;要符合拟任职位的资格条件;要有职位空缺;必须发布招考公告;招录单位要进行资格审查;必须进行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录用考试;确定考察人选之后,还要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考察和体检;最后必须公示。这是录用公务员的法定程序和步骤。为此,国家还出台了更为详细、更具操作性的《公务员录用规定》,做为公务员法的配套规章。《公务员录用规定第六条规定:录用公务员,必须按照发布招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审批或者备案的法定程序依次序进行。

尤其重要的是《公务员法》第三十四条明确规定:“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任职;不合格的,取消录用。”也就是说:刚录用的公务员,在为期一年的试用期满之后,必须进行考核,合格的正式任职,不合格的取消录用,当然不再任职。《录用规定》第三十九条更是详细地规定:“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自报到之日起计算试用期内,由招录机关对新录用的公务员进行考核,并按照规定进行初任培训。”第四十一条规定:“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试用期间发现新录用公务员有不具备公务员条件、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不能胜任职位工作等情形的,取消录用。”也就是说: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取消录用的原因主要有三种情况,分别为:不具备公务员条件,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不能胜任职位工作。取消录用公务员要按规定报上级机关审批,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并停发工资、转递档案以及转接社会保险关系等事项。

总之一句话:只有试用期满之后考核合格的,才是真正的公务员。至少从理论上讲,在报到之后在一年试用期之内的公务员,尚未最终决定被录用,就完全有被取消录用的可能性。因此,刚考上并实际报到上班、尚在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一定要认真工作,谦虚谨慎,尊重领导,团结同事,要如履薄冰,切不可趾高气扬、目中无人、马虎大意。否则,就完全可能被取消录用,导致最终功亏一篑,一败涂地。

再次,谈一下公务员的辞职、辞退、处分的相关规定。顺利度过试用期的公务员,当然就成了真正意义上的公务员。可以主动辞职,当然也可以被单位辞退,还可以被开除公职。但都要按照法律的明确规定依法进行。相对来说,辞退比开除明显轻一些。具体来说:

主动辞职:主动辞职的公务员,一般没有任何问题,只是不想继续干下去了。主动辞职有两种形式:一种是辞去公职,即彻底不当公务员了。但要注意的是:辞去公职必须经过审批,未批准之前不得辞去公职。在一些特殊情况下,法律明确地规定不得辞去公职,即:并非想走就走,率性而为。另一种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辞去现行职务,但继续当公务员,必须履行辞职手续,经过批准。

辞退公务员,是以公务员有一定的缺点和错误为前提条件的。但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办理,要按干部管理权限,经过党委组织部门的审批。法律明确规定:1、年度考核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的;2、不胜任现职工作还不接受其他安排的;3、因所在机关调整、撤销、合并或者缩减编制员额需要调整工作,拒绝合理安排的;4、不履行公务员义务,不遵守法律和公务员纪律,经教育仍无转变,不适合继续在机关工作,又不宜给予开除处分的;5、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就可以辞退。但必须书面通知本人,并明确告知辞退的依据和理由。辞退之后当然停发工资,彻底失业了。但可以领取辞退费,也不影响视同缴费年限等社会保险权益。简单地说就是:虽无大错,但确实有问题,单位干脆不要了。

开除公务员。这是以公务员有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甚至是违法犯罪为前提条件的。开除是最为严厉的政务处分,会导致公务员彻底失业甚至被判处刑罚。给予公务员处分,一般由本级监委管辖,由监委按照初查、调查、审理、移送起诉等必经的阶段,在彻底查清违法违纪事实的基础上,依法做出开除决定。违法违纪行为相对轻一些的,开除公职即可结案,涉嫌犯罪的,移交检察机关审查,追究刑事责任。一切以违法违纪行为的性质、情节和危害后果为根本依据。被开除的公务员,不能领取辞退费,视同缴费年限彻底清零,重新就业限制重重,将陷入十分悲惨的境地。

最后回答题主提出的问题:考上公务员之后,如果不被领导认可,领导可以叫你走人吗?综上所述,考上公务员,在刚开始工作的一年试用期满之后,如果考核不合格,确实会被取消录用。但现实生活中这种情况极少发生。考核合格正式任职的公务员,就成了真正意义上的公务员。对这类公务员的一切管理,都必须按照《公务员法》规定的程序和途径办理。毫无疑问:如果公务员确实有不遵守纪律、不胜任工作、不服从单位的安排等情形,可以被辞退;如果有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者违法犯罪行为,就必须按照法定的程序进行调查处理,并给与开除处分。公务员依法履行职责,肯定要受法律的保护。除此之外,任何单位和任何领导都没有仅仅凭个人的好恶,随意处置公务员的法定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