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向个人借款所支付的利息,需要取得发票才可以税前扣除吗?

admin 217 0

企业向个人支付利息,税法的规定和实务操作是有区别的!


在实务中,企业由于经营需要,向个人借款是经常发生的,有的时候利息比较多,有的时候利息很少,企业在向个人支付利息时,要不要发票,税法的规定和实务操作是有很大区别的:


一、关于借款合同或协议


1、按照税法规定,企业向个人借款,要签订借款合同,并在借款合同中注明借款的用途必须是用于公司正常经营,从而体现企业与个人之间的借贷是真实、合法、有效的,并且不具有非法集资目的或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否则的话,利息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2、在实务中,很多情况下是不需要合同或者协议的,比如企业向内部职工借款,很多情况下,就是老板说一下利率,谁愿意借就借,根本没有合同、协议,而在税务检查时,只要能证明业务是真实的,税务也就不追究合同、协议的问题了。


二、关于合法有效的凭证


1、按照税法规定,企业支付借款利息给个人,个人应当到税务机关代开利息费发票,企业以发票和支付凭据入账,在企业所得税前不得扣除。


2、在实务中呢,企业支付给个人利息费时,如果金额太大,肯定是要发票的,如果金额太小,一般不用发票,只要企业履行了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义务,税务也不去追究发票了。


三、关于代扣利息的个人所得税


1、按照税法规定,个人借款给非金融企业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债权性股息所得,应当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


2、但是在实务中,很多企业向个人借款,个人并不愿意承担个人所得税,所以很多情况下,个人所得税最终也是由企业来承担,因为企业替个人承担的个人所得税,属于“与收入无关的支出”,所以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这就导致很多企业支付给个人的利息,不入账或者长期挂往来款。


四、关于增值税


1、按照税法规定,企业向个人支付利息,应按“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


2、在实务中,因此,企业向个人支付利息,企业能从个人手里借到钱已经不容易了,和个人所得税一样,增值税最终也是企业承担。


五、关于向股东借款


1、按照税法规定,公司向股东的借款,那么支付股东个人的利息就要须按企业关联方利息支出税前扣除的标准扣除,具体规定是,企业实际支付给关联方的利息支出,其接受关联方债权性投资与其权益性投资比例为:金融企业为5:1;其他企业为2:1。因此公司支付股东的利息金额能否税前扣除一定要注意债权性投资与其权益性投资比例是否超过了2倍。


2、在实务操作中呢,公司向股东支付的借款利息,往往账面上是看不出来的,基本上都是通过股东在公司报销费用的方式支付。

综上所述,税法的规定和实务的操作是有很大区别的,但是,重要前提是业务真实,手续合法!


标签: #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