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放弃丧葬费,你就不需要火葬了。另外,我还没听说对不火葬还有其他惩罚性规定。1、 丧葬费和火葬没有本质的关系。
我们通常所说的丧葬费是丧葬补助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规定: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家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所需经费由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
从法律规定可以看出,丧葬方式不影响死者家属领取丧葬费。
因此,丧葬费与火葬没有本质关系。
2、 为什么会有这样一个问题:没有丧葬费,火葬能否避免?
这主要是因为国家和地方政府提倡改变风俗习惯,节约资源,保护环境。
为提高死者火化率,一些地方政府出台规定,未经火化不得收取丧葬费。3、 没有火葬你就拿不到丧葬费吗?
社会保障法规定他们可以得到,但地方政府规定他们不能。具体执行部门能做什么?
执行丧葬费政策的具体部门是当地社保部门。那就是当地的企业养老保险中心。
1.假设当地社会保障部门执行当地政府的规定。
问题来了。根据法律规定,退休人员家属申报死者福利时,社保系统将根据国家法律自动计算丧葬费用。
社保部门无需为参保单位或幸存者提供火化证明。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规定,只需提供能够证明被保险人死亡时间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火葬证明。甚至单位、社区和幸存者的个人承诺都可以向社保局解释死亡时间。
如果社保部门不办理死亡抚恤金的结算,则超额抚恤金无法收回,被保险人个人账户中尚未领取的部分也无法返还给继承人。
社保部门没有理由不为死者家属办理死者待遇的结算。拒不处理,一方面会导致社保基金流失,另一方面也会导致个人权益受损。这也违反了社会保障法。
2.假设当地社会保障部门实施社会保障法。
显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社保中心主任都是地方行政(组织)部门任命的。如果政府的规定不能执行,局长和局长会负责的。更换社保中心主任或许并不难。如果你不做,就会有人做。
尤其是社保中心主任。
因此,丧葬费能否不经火化收取,要看当地社保部门的落实情况。
4、 以上均为企业职工养老保险
机关事业单位的丧葬费,不得从社会保障基金中列支。
自养单位和财政差额单位由参保单位按规定支付;
财政全额供应单位由当地财政局支付。
地方政府对财权的统一拥有最终决定权。一般情况下,当地政府要求火葬后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取丧葬费。
因此,单从丧葬费的角度看,如果不收丧葬费,就不能火化。
最后,它主张改变习俗和火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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