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不丹这个国家没有跟任何一个常任理事国建交,而且愿意受印度的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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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在英国殖民统治期间,英印政府就开始向不丹、锡金这些西藏属国扩张,1772年英国入侵不丹,不丹沦为英国的保护地。1865年,英国东印度公司强迫不丹签订《辛楚拉条约》,被迫割让2000平方公里土地。1910年1月,英国同不丹签订《普那卡条约》,规定不丹在对外事务上受英国指导。

印度1947年独立以后,自认为是英殖民者在不丹特权的“继承者”。1947年,不丹成为首个承认印度独立的国家。1949年,印度与不丹签订《永久和平与友好条约》,规定“就对外关系而言,不丹政府同意接受印度政府建议的指导。”还规定不丹购买军火要得到印度许可。关于这条规定,印度版和不丹版的条约语义并不相同,印度英文的意思是不丹有条约义务接受印度的指导,不丹文字的意思是不丹“可以”接受印度的指导。2007年此友好条约虽得以修正,规定不丹有权决定自己的内政外交事务,且可以从其他国家购买非杀伤性武器装备,但同时附有前提条件,即不丹的行为不能损害印度的国家战略利益。印度还一直在不丹设有常驻部队。

印度一直认为不丹是自己翼下的“受保护国”,1959年尼赫鲁在下院发表声明,称保卫不丹边界、保持不丹领土完整是印度政府的责任。直到21世纪的今天,即便签署了新的《印不友好条约》,印度精英界依然不改其看法,笔者在与印度专家交流时,印度一专家仍以“protectorate”(受保护国)称呼不丹。

其实不丹一直对印度的严密控制心存不满,但是无奈自己受制于印度多年,国民经济一直依靠印度的经济援助,煤油、食用油等基本物资都被印度掐在手里。印度吞并锡金对不丹政府是值得警惕的教训,长期以来,不丹对印度的政策以柔和顺从为主,在“令印度放心”的大背景下努力争取自身的独立和权益。

(不丹国王与印度总理莫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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