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正黄旗的”,这句话很任性,为什么就火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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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正黄旗的”,这句话很任性,为什么就火了呢?

近日(5月27日),北京一大妈在公交车上嫌别人让座慢,爆粗口谩骂“臭外地的,上北京要饭来了”,并声称自己是"正黄旗",脑门上有"通天纹",不在二环以里都不是北京人等。一时引爆网络,也引来铺天盖地的全网狂怼。

北京公交集团工作人员对此回应,该女性行为未对人身或财产造成实质的伤害,只能做道德层面的引导。

6月8日,北京公交警方发布消息:该女子“多次使用歧视性语言谩骂他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被查获后,对其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并表示悔改。目前,已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

客观说,北京大妈文化程度不高,劲劲的,排斥外地人,这些都见怪不怪。问题是,这个正黄旗大妈,自以为是"根红苗正"的旗人,是二环里的原住民,其他人都是"臭外地的",不仅受到道德层面的讨伐,而且还受到行政拘留,且拘留是舆论火爆后12天之久,背后是否有被舆论裹挟之嫌?

道德是比法律更高的一种社会规范,也可以理解为一种特殊的社会契约。文明社会里,尊老和爱幼、礼让和感谢,从来都是成双成对出现的,单向度要求尊重,是换不来尊重的。道德当然有律他的作用,但首先要用来律己,否则就和道德背道而驰。

显然,这位"正黄旗"大妈的言行,不合道德规范,的确不当,令人气愤!理当受到道德的遣责,但受到行政拘留处罚,是否过了?

行政拘留,是公安机关对违反了行政法律规范的公民,所作出的在短期内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处罚措施,也是行政处罚中最为严厉的处罚之一。

按北京警方通报,拘留北京大妈,是其行为造成了"不良影响",且本人对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大妈的行为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公然侮辱他人"的条款,从这个意义上,行拘处罚,并不为过。

"地域歧视"早已不是新闻,"让座纠纷"更是老掉牙的话题。这次北京大妈辱骂外地人造成的不良影响,最直接的表现是冲进舆论场热搜榜,其新闻点除了"臭外地的",还有"正黄旗","通天纹","二环里"等,她连二环以外的北京人都连锅端骂了,加上大妈那股子"天子脚下"的得瑟劲,让她出了大名,成了众矢之地,招来全网讨伐。

行拘北京大妈不是目的,目的是让更多的人受到警醒:口无遮拦,撒泼漫骂,不光是一遭到道德的审判,"影响不良"者,是会被行政拘留的。

"言不远身,言之主也。行不远身,行之本也。"

修身,是一辈子的事,"血统尊贵正统"的旗人,是不是更应成为榜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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