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总决赛下月在佛山举行 获奖选手可直接申报副高以上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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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总决赛下月在佛山举行 获奖选手可直接申报副高以上职称

10月8日,记者从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广东省人民政府主办,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广东省人社厅、佛山市人民政府承办的2021年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总决赛将于11月19日-21日在广东省佛山市举行,获奖选手可直接申报副高以上职称。

广东省人社厅日前发出《关于参加2021年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若干激励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对在2021年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中获金牌、银牌、铜牌和优胜奖奖项的选手,可根据本人专业技术水平直接申报正高级或副高级职称。对入选参加大赛决赛的选手,已具备副高级职称的可破格申报本专业正高级职称,不具备副高级职称的可破格申报副高级职称评审。

《通知》指出,对入选参加2021年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决赛的选手,参加职称评审时,项目计划书、申报书等参赛材料可作为代表性成果提交评审,相关业绩作为重大加分项。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各博士博士后设站单位,对在2021年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中获金牌、银牌、铜牌和优胜奖奖项的选手,在申报国家和广东省各级博士博士后项目时,予以优先考虑。对入选参加2021年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决赛的选手并来粤留粤创业的,其创办的企业符合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设站条件的,可优先推荐设站。

《通知》要求,各地各单位应把2021年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中的发动报名、选手组织、参赛获奖情况,作为人才考核、评估的重要内容,作为衡量博士博士后人才工作成效的重要指标,予以适当加分。

(原标题《2021年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总决赛下月在佛山举行 获奖选手可直接申报副高以上职称》)

(作者:深圳特区报驻穗记者 刘良龙)

标签: #佛山 #博士后 #可直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