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中药为什么要忌口_吃中药忌哪些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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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很多人看病治病都会选择中医,虽然中药很难喝,但是毕竟良药苦口利于病嘛。但是大夫开药后都会告诉你要忌口,有些人会抱着侥幸心理不忌口,但是忌口还是很重要的,还是要听从医嘱,具体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服中药需忌口的原因

中药治病,正确服用是保证疗效的前提。清代名医徐大椿曾说:“方虽中病,而服之不得其法,则非特无功,而反有害。”忌口,是服用中药时的一项重要原则。

1、阻碍吸收。无论服用何种药物,都应避免油腻、肥厚、生硬食物,这属于服药忌口的一般通则。因为这类食物不易消化,会阻碍药物吸收。如《本草经集注·序录》载:“服药不可多食肥猪、犬肉、肥羹、鱼鲙腥臊”;《千金要方·服饵》:“凡饵汤药,其粥、食、肉、菜皆须大熟。熟即易消,与药相宜;若生则难消,复损药力”。

2、改变药性。有些食物会改变某些药物的药性,降低药物的疗效。服用滋补中药时,忌食生冷、油腻食物;服用活血化瘀药时,忌食蚕豆、鱼、酸冷食物;服用温里药时,不宜进食生冷瓜果等;服用清热药时,忌服烟、酒、薤(xiè)、姜、花椒、胡椒等辛辣食物;服用化湿药物时,忌食生冷瓜果、饴糖、糯米、猪肉等。

3、加剧病情。某些食物与中药同用,会加剧病情。比如蘑菇、香菇等食物,称为“发物”,易诱发某些疾病或加重已有疾病,触发肝阳头痛、肝风眩晕等宿疾。“发物”还易引起发热、发疮、上火、动风、生痰、胀气等,比如羊肉、猪蹄、鹅肉、牛肉、海鲜、香菜、韭菜等。治疗皮肤疮疡肿毒时,禁食“发物”。带鱼、黄鱼、鲳鱼、蚌肉、虾、螃蟹等水产品大多咸寒而腥,对于体质过敏者,易诱发过敏性疾病,如哮喘、荨麻疹。

4、导致其他病变。有些食物和药物同用后会导致其他病变或不良后果。比如《东医宝鉴》:“服地黄、何首乌,人食萝卜则能耗诸血,令人发早白”,意思是服用地黄、何首乌时食用萝卜,会耗诸血,使人头发早白;《本草经集注》:“有藜芦,勿食狸肉”,即如果方中有藜芦,不要食狸肉,否则可能导致腹胀。

寒热症分别忌口什么

中医治病离不开辨证论治,忌口也不能忽视“辨证论忌”。如果疾病属寒证,常见体质虚寒、大便溏薄、胃痛喜热、四肢发冷等,应忌食寒凉生冷的食物,比如西瓜、雪梨、香蕉;有热证,症状为面目赤红、发热、痔疮出血、心烦失眠等,忌食生姜、辣椒、大蒜、油炸食品。

吃中药最忌讳的5类食物

1、鱼腥类

此类食物多为咸寒而腥之品,且含有异性蛋白,易引起过敏反应,多食易伤脾胃并诱发疾病,故脾胃有病者不宜多吃,尤其是过敏体质者更不可食之。此类食物有黄鱼、鲤鱼、带鱼、蚌肉、虾、螃蟹等,而鲤鱼、沙丁鱼、鲇鱼、黄鱼、螃蟹、黄泥螺最易引起过敏。鱼腥类食物亦属发物。

2、生冷类

此类食物性多寒凉,主要作用为清热解渴,故适合热证疾病。但却易影响胃肠功能,因此虚寒体质者及胃肠病患者,当禁忌。如白萝卜性寒,具有消食、化痰、理气之功效,若体质虚寒及胃肠病患者食之,岂不寒上加寒,胃肠功能更差。另外,在同时服用人参和其它滋补药时,由于药性相恶,可降低或消除补药之效力,故萝卜与人参不宜同服。

3、辛辣类

此类食物多辛热,有通阳健胃之功效,若过多食用则易生痰动火,散气耗血,故该类饮食仅适合于寒证疾病者,而不适于阴虚阳亢之体及血证、温病、痔瘘、痈疖患者等。此类食物包括葱、蒜、韭菜、生姜、酒、辣椒等。如辣椒属热性,若有发热、便秘、尿短赤、口干渴、唇燥、咽喉肿痛、鼻衄、舌质红等热象者食用,必然会加重“上火”症状,从而抵消清热凉血及滋阴药物的功效,故热证病人就诊中医不可同食辣椒。

4、发物类

此类食物均为动风生痰助火之品,由于疾病对食物选择程度的大小不同,其“发”亦有异。此类食物有蘑菇、香蕈、笋、芥菜、南瓜、公鸡肉、猪头肉、母猪肉等。如肝阳上亢、肝风内动患者当禁吃公鸡肉、猪头肉;疔、疖、疮、痈等皮肤疾患者,当禁吃香蕈、蘑菇、笋、公鸡肉、猪头肉、母猪肉,否则会加速红肿、生脓;有肠胃病者禁吃南瓜,因南瓜含有糖分,多吃会产生较多的酸,对胃肠有刺激。鉴此,“发”者,在很大程度上可以说有促进疾病恶化之意。

5、油腻类

此类食物包括动物的油脂及油煎、油炸的硬固食物。油腻有损脾胃健运,故凡外感疾病、黄疸、泄泻者当禁忌。油煎、油炸之食物质硬、燥热,不易消化,胃肠有病及“上火”者忌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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