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新海覆灭记全集 杨新海杀人案纪实文字(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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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新海覆灭记全集 杨新海杀人案纪实文字(8)

19、凶犯的画像逐步清晰

多起血腥杀人案相继发生,给河南警方造成极大压力,在河南省公安厅刑侦局的组织协调下,"8•15"专案指挥部加大了工作力度,大部分作案手法相似、作案时间段相似、作案特点相似的案件被并案侦查。

早在杨新海案侦破前,公安侦查人员曾请被誉为"中国犯罪心理画像第一人"的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犯罪心理学教授李玫瑾,为这一系列杀人抢劫案的犯罪嫌疑人作过心理画像。李玫瑾根据侦查部门提供的情况,当时对犯罪嫌疑人的初步分析是:此人家在农村,经济条件较差;较早离家出走,或因犯罪被判过刑;年龄应在25岁至35岁之间;此人身材不高(不超过1.70米),偏瘦、结实;有过犯罪前科,是惯犯,坐过牢;善于从事体力劳动,因为他作案多用锤子;应无女友,无婚姻;为人内向,表现蔫;生活不规律,昼伏夜出。此外,鉴于此案最初发生地在河南、安徽,而发案数量最多的地方是河南,所以,对此人的籍贯判断"可能是安徽人或河南人"。

另外,李玫瑾教授分析说,此人是一个具有犯罪人格的人。

何谓犯罪人格?

犯罪人格,通常是指那些由于后天环境的影响,在早年就开始出现犯罪行为,由于各种原因不再返回正常人的生活轨迹,而以各种犯罪为生,并在犯罪生涯中逐渐形成犯罪的嗜好、习惯、观念、态度,出现与犯罪相适应的情感反应等。当这些心理活动内容逐渐趋于稳定的时候,此人的犯罪人格就出现了。因此,出现犯罪人格必须有这样的前提条件:其一,有相当时间的犯罪经历;其二,有过被刑事处罚的经历。

李玫瑾教授说,正是基于这些特点,她才在心理画像中分析此案嫌疑犯为:早年离家出走,有犯罪前科,年龄不会低于25岁。同时,根据这些信息还可进一步判断:有一定时间的犯罪经历且流窜作案者,应该没有婚姻家庭;专门选择房屋简陋的农户、以钻门窗方式进入,此人身材不会高大和肥胖;为人内向与性格较蔫的判断源于这种人通常具有的自卑感。

对于犯罪嫌疑人的作案目的,当时的判断是以钱财为主。李玫瑾教授说,当时没有确定为以性犯罪为主,是因为现场没有留下性犯罪的证据。事后才知道,杨新海每次性犯罪后都将证据销毁,这说明他犯罪是为了满足性需求,同时抢劫钱财,另外也说明他有极强的反侦查能力。

随着杨新海作案次数的逐渐增多,给人民群众造成的危害越来越大,在社会上造成的影响也越来越坏,社会上对犯罪分子的传闻也越来越离奇,几乎整个豫南地区都笼罩在一片恐怖的气氛中。至此,公安机关已经意识到了这一系列案件给人民群众带来的危害。为了稳定民心,也为了进一步发动群众,尽快破案,2003年春节前后,河南省公安厅下发了一份《豫南8•15系列杀人案宣传提纲》。提纲向社会公开了以前从未披露过的一些杀人案件信息,包括这些杀人案发生的时间、地点、犯罪的特征,特别是犯罪嫌疑人的特点,并明确指出:这一系列杀人案系同一犯罪嫌疑人所为。提纲的发布,说明警方的视野已进一步扩大,已经开始将更多的特点相似、手法相似、作案时间相似的案件并案侦破。应该说,这个提纲的发布,是公安机关在侦破杨新海案件中的一个重大突破。

提纲写道:"2001年8月15日以来,在我省豫南地区的漯河、驻马店、开封、许昌、周口7市11县的农村发生了12起入室强奸、抢劫、杀人案件,死亡39人,重伤4人。"

提纲对犯罪嫌疑人特征的描述是:1、犯罪嫌疑人为1人,男性,年龄在25-40岁左右,身高1.60-1.67米,体态中等偏瘦,中体八字步,行走时稍有左右摇晃,随身可能携带有作案工具。2、该犯罪嫌疑人熟悉农村生活和环境。长期有家不归,无家可归或时出时归,流窜于农村地区、昼伏夜出、单身活动或游村串户。3、经济条件差、性格内向孤僻、有前科或是有作案史。4、其家庭成员也有可能是受过打击处理的人员。

公安机关在提纲中号召说:"相信广大人民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只要我们放手发动群众,大打一场围歼犯罪分子的人民战争,就一定能让杀人凶犯葬身于人民战争的汪洋大海之中。"

提纲中强调:为了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请各地干部群众提高警惕,协同作战,及时举报有嫌疑的犯罪人员。

提纲中还承诺:"对提供重要线索使此案直接得以破获的有功群众,将奖励人民币10万元。"

这份提纲仅在西平就印刷了30多万份,并在重点地区逐户进行了发放。另外,在漯河、许昌、周口等案件多发地区,也有此类宣传单的发放。

据警方透露,提纲下发后,群众举报十分踊跃,有时仅仅是一个乡镇派出所一个月就能接到上百起举报。但是,这种大密度的工作进行了几个月,也未能发现真正的凶手。随后警方进一步扩大了视线。据警方人士透露,他们在"8•15"会议后即锁定了系列杀人案凶手的基本特征,并发放内部资料全面部署抓捕犯罪嫌疑人的行动。2003年五六月份,警方依据对犯罪嫌疑人作出的画像和犯罪特点,一方面发出通缉令和协查通告,一方面派出大批警员到各乡村进行排查。对曾有过犯罪记录并常年不归者给予了特别的注意。

当地公安人员在排查中,发现杨新海至少有五个符合犯罪嫌疑人的特征:一是年龄相符,在25-40岁之间;二是身高相符,在1.60-1.67米之间;三是经历相符,曾于1995-2001年8月的时间段内,因入室盗窃、抢劫、强奸被劳改、劳教过;四是家庭环境相符,家庭经济条件差,熟悉农村生活和环境,长期有家不归;五是性格相符,内向、孤僻,有作案前科。于是,杨新海被列入了重点排查对象。但参与排查的人员始终没有见到杨新海,也找不到有关他的任何踪迹。

当地公安机关曾多次找到杨新海的父亲杨俊关家,要求其提供杨新海的具体情况,但由于杨新海多年有家不归,与家里基本上失去联系,杨俊关确实无法说出他的确切去向。但杨新海的重大嫌疑又排除不了,当地公安机关只好把杨俊关拉去进行抽血检验。但正如世界上没有一片相同的树叶一样,各人的DNA图谱也各不相同,虽然是父与子,但DNA图谱也存在着差异。所以,对杨俊关的检测结果,并不能确定杨新海就是系列杀人案的犯罪嫌疑人。案件始终没有取得突破性的进展。

2003年2月底,杨新海在西华县迟营乡胡桥村制造了一起灭门惨案后,很快来到周口市。他在市郊的一个小旅馆住下,就到街上去买羊肉串吃。他一下买了5串羊肉串,一边吃一边左顾右盼,忽然,他发现街对面的墙上贴了一张通缉令,职业犯罪的习惯,使他对这类东西很感兴趣,不禁走了过去,想看看在通缉什么人。

这一看令杨新海吃了一惊,原来正是通缉豫南地区"8•15"系列杀人案的犯罪嫌疑人的。

虽然案件还没有侦破,但刑侦专家们已对案犯的画像已经清晰地描述出来。杨新海默默地念道:"犯罪嫌疑人为1人,男性,年龄在25-40岁左右,身高1.60-1.67米,体态中等偏瘦,中体八字步。家庭经济条件差、性格孤僻、内向、有前科或是有作案史。该犯罪嫌疑人熟悉农村生活和环境。长期有家不归或无家可归,流窜于农村地区、昼伏夜出,平时单身活动,游村串户。"念着念着,他忘记了吃手中的羊肉串,感觉到脊背上一阵阵发凉,他意识到自己已身处危险之中,好像周围的一双双眼睛都在盯着他。他觉得,警方对自己的形象刻画和性格特征的描述太像了,如果此刻身旁正好有一名刑侦高手,一眼就能看出他就是那个被通缉的犯罪嫌疑人。他不敢再在通缉令前多呆一分钟,害怕遇到警惕性高的人,把他识别出来。他偷偷地回转头往四周看了看,见行人一个个匆匆而过,并没有多少人特别注意这个通缉令,更没有人注意到他,他一边吃着羊肉串,一边头也不回地离开了。

警方对杨新海入木三分的刻画,令他胆战心寒。而警方也认识到了杨新海是一个难斗的对手,难斗就难斗在他的作案不循常理,作案目标不定,作案时间不定,作案地点不定,作案动机不明,因此侵害的对象也不确定。另外,他的行踪也飘忽不定,一忽儿向东,一忽儿向西,没有任何规律可循。在四乡游走中,只要发现他认为合适的机会,就突然杀人作案,在这个意义上,可以说,他是一个随心所欲的杀人狂。

杨新海所杀的人基本上都是在熟睡中遭侵害的,杨新海像在劳改场里砸石头一样地砸他们,他们来不及有任何的反抗,因此,杨新海作案的现场,受害人基本没有留下反抗的迹象。这都是一些无辜的人,他们头天晚上睡去时,还对未来的生活充满着美好的憧憬,有的还对第二天要做的事作过安排,但一觉睡去,就死在了杨新海的锤下,再也没有醒来。但作案中稍微遇到反抗,杨新海就会惊惶失措,即使是在准备作案时被村里人发现,只要大喝一声,他也会仓惶逃走。

还有一个就是杨新海作案是昼伏夜出,单打独干,往往是到一个地方以后,先踩点,踩完点后晚上进去,一旦作案得手,迅速撤离现场,而且在撤离时不使用任何交通工具,完全是徒步,在黑夜中自己一口气走几十里路,当公安机关合围过去以后他已经逃出了包围圈。

还有一个就是他没有职业,社会的控制能力对他不起作用。他很早就离开家乡,在各省流窜,自由度很大,因此抓捕他的难度也是非常大的。加上在前期杨新海四处流窜作案,而各地的警方都是各自为政,各守一方,让杨新海钻了警方的这一个空子,一直对他无迹可循。

后来,即使杨新海在沧州市落网,也还是存在着偶然因素的。但这与沧州市公安机关警惕性高、部署严密分不开。一位参与抓获杨新海的民警说,他觉得抓到杨新海和抓到一名普通的罪犯并没有什么区别,感觉都是一样的,这都是警察的职责,尽管他杀的人多,作案的时间长,他也只是一个犯罪分子而已,我们警察的天职就是打击犯罪,保护人民。但这位警察说,让他感到遗憾的是,杨新海杀了60多人后才被抓住,这不能不说是有些警察的失职。"60多条鲜活的生命啊,都在睡梦中死在了犯罪分子的铁锤下,这是我们人民警察的耻辱!"他说,他为此而感到内疚和不安,作为一名人民警察,他觉得愧对那60多个无辜的冤魂。

21、新婚夫妻只有百日情

山东省菏泽市曹县桃源镇三李寨村是一个民风淳朴的村庄,世代居住在这个村庄里的人们相亲相爱,共同和谐地过着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田园生活。村民李军平一家便是这个村子里典型的代表。

李军平有两个儿子一个女儿,大儿子李永宁,二儿子李永晓,小女儿李永燕。近年来,父子几个沐浴着党的改革开放政策的阳光,靠着自己勤劳的双手,一天天的走上了致富路。

眼看儿女们一天天长大,李军平开始为他们操持结婚成家的事。2002年,李军平先在村东头为大儿子李永宁盖了新房,这年年底的时候,为他娶了媳妇。儿媳妇叫陈芒云,不仅人长得好看,而且知理懂事,温柔善良,人见人夸。儿媳妇娶进门,一家人高兴得整天乐呵呵的,一派喜洋洋的气氛。

大儿子结婚后,李军平和老伴与二儿子、小女儿仍住在村子中间,大儿子小夫妻两个住在村子东头,虽然不在一块儿住,但一家人仍没有分家,就连吃饭也没有分锅。

2003年4月1日,正好是李永宁夫妇结婚满100天的日子,这时,陈芒云已经怀孕3个月。4月1日那天晚上,他们在父亲李军平那里有说有笑地吃过晚饭,一家人又聚在一起商谈了当年的春耕计划。李军平说:"我计划把永宁院子里长着的那棵榆树卖了,用这笔款去买些化肥。"对父亲的这一说法,一家人都表示同意,李军平接着说:"这么着吧,明天一早我就去集上找个买树的客过来,让他们赶快把树刨了。"商量完,李永宁便领着媳妇回到村子东头的新房里休息。临走时,父亲嘱咐他们说:"明天早一点儿起来,别误了人家来刨树。"李永宁说:"放心吧,我又不是小孩子了,保证误不了事。"

2003年4月2日早上8时,太阳已经升起老高了,李军平仍不见李永宁夫妇过来,他怕误了刨树,便让女儿李永燕去喊哥哥小两口吃早饭。李永燕站在李永宁家院西边胡同里喊了几声哥,她感到像是哥哥答应了,就回家吃早饭了。可一家人吃过早饭,仍不见李永宁夫妻过来吃饭,可能是小夫妻在睡懒觉,也就不再去喊他们。转眼到了中午11点多,李军平联系的刨树的客已经到了,还不见大儿子夫妇两个的影子,李军平觉得不能再等了,便领着二儿子李永晓和刨树的客一起去到李永宁家的院子里刨榆树。

一行人到了门口,见李永宁家外门还在里面锁着,李军平有点生气:昨天晚上明明告诉了大儿子今天要刨树,让他早早地起床,怎么到现在还在关着门睡觉呢?但作为老公公,对于新婚的儿子和媳妇是不便于说什么的。为了不耽搁刨树,李军平只好让李永晓从哥哥家东边院墙的低矮处跳进去把门打开。

李永宁家院子的东面,有一段较为低矮的围墙,这段低矮的围墙外面,又长了一棵苦楝子树,苦楝子树约有碗口粗细,李永晓便用手攀着这棵楝子树,蹬着矮墙跳进院子里,从里面把外门打开,让父亲和刨树的人一起进到院子里。

李军平见大门被打开,也不说话,低着头与刨树的人一起走进院子里,开始刨树。刨了大约有30来分钟,已是中午12点多钟了,李永晓的母亲过来喊他们回去吃午饭。母亲喊完李永晓和他的父亲,又去喊儿媳陈芒云,喊了几声,却没人答应,李永晓抬头看了看嫂子的屋门,对母亲说:"娘,别叫了,门锁着哩。"母亲说:"到这时候还锁着门,他们人到哪里去了?"听到母亲的话,父亲李军平才仔细地看了看大儿子家的堂屋门,心眼很细的李军平此时发现了问题,他预感大儿子家可能发生了什么事情,但他却又不愿意把事情往坏处想,便轻描淡写地说:"不对呀,刚才院子的门是从里面锁着的,这堂屋的门怎么又是从外面锁着呢?永宁这孩子到底搞的什么鬼?"说着,就让李永晓端开堂屋上的一扇门,进到屋里去看看。

李永晓偏着身子从端下的门缝里挤进了屋,往东间门里一看,看见嫂子头朝东躺在床上,下身用被子遮盖,脸上鲜血模糊;哥哥头朝东趴在地上,上身被一条红毛毯盖着,露出赤裸裸的双腿。李永晓惊叫道:"娘!你快快过来,看俺哥俺嫂这是咋着了?"母亲一边走进东间,一边问:"咋了?咋了?"说话间,她也看到了那惨不忍睹的一幕,"哇啦"一声就哭了起来。父亲李军平情知出了大事,急忙进到屋里去看,眼前的一幕,证实了他刚才的预感。霎时间,他只觉得眼前发黑,站立不稳,赶紧从屋里退了出来。

这时,好多乡亲已经听到了母亲的哭声,闻讯赶过来,李永宁家的院子里霎时挤满了人,有的劝慰母亲,有的往堂屋门前挤,想看看究竟发生了什么事,还有的围在父亲面前,七嘴八舌地参谋应该怎么办?父亲李军平低着头蹲在刚刨过的树坑边沿上,半天不吭声,良久,他抬起头来对二儿子说:"永晓,赶快用手机打110报警!"

山东省曹县桃园镇这起案件也是杨新海作下的。在此之前,发生在民权县北关镇南北庄村委杨白河村的血案,是杨新海在河南作下的最后一起惨案,他感到河南警方的布控和防范越来越严密,排查的范围越来越大,排查的手段也越来越逼人。在民权县作案之后,这个恶魔就离开了河南,向北走来到了山东省境内。民权县公安机关在被害人崔胜领家院子后面发现的那一道成趟的向北行走的带横纹的鞋印,就是杨新海留下的。

这时,杨新海在几次抢劫中得到的一些钱还没有挥霍干净,因此,身上还带着一部分钱。按杨新海的生活方式,只要有了钱就到城市里嫖娼,于是,他来到了山东省菏泽市。因为钱不多,杨新海嫖娼也是专找低档的场所。这天,杨新海走进了菏泽市一条比较偏僻小街上的洗浴按摩店,洗完澡以后,他走进一个小包间,要求小姐为他进行全套服务。起初他认为,按照这里所处的位置和设备条件,无论怎么消费也不会超过100元钱,但随后发生的事却出乎他的意料之外。首先是进来为他服务的小姐不知是嫌他穿戴太"土气",还是听出了他是外地口音,无论他怎么要求,这个小姐只愿意为他手淫,就是不愿与他发生性关系。看着小姐千方百计对他进行搪塞的样子,杨新海对她恨得咬牙切齿,暗暗地想:要不是我怕不好脱身,我早就把你杀死奸尸了!但他知道,这是在菏泽市,虽然心中恼怒,但也不好发作,他强咽恼怒忍下了。完事以后,杨新海急于结账走人,他假装大方地掏出100元钱递过去,小姐却说什么也不愿接,坚持非得要收180元钱不可,还说这是老板的规定。杨新海当时那个气啊,恨不得立即手起锤落,将这小姐砸死,但他再次强忍住了,他没好气地又掏出80元钱递了过去,气乎乎地甩门就走,一边走一边想:我在山东受了欺负,非得要在山东无偿地搞个小妮不可!

2003年4月1日,杨新海来到山东省曹县桃园镇,在四乡游逛的过程中,他偷了一把木柄斧头藏在腰里,又在桃园镇上的小卖部里买了手套和小手电。作案工具准备好以后,就开始寻找作案机会。

4月1日下午,杨新海来到桃源镇三李寨村,恰巧看见李永宁夫妇收工从地里回家,新娘陈芒云窈窕的身姿立即吸引了这个杀人狂魔的目光。他跟踪二人到家门口,发现李永宁的家住在村子最东边,院墙是用土坯垒成的,不太高,东墙外长有一棵楝子树,攀着这棵楝子树正好可以越墙而过。杨新海暗暗地想:今晚就是这家了。

杨新海作案后走出三李寨,又来到东边的谷庄村,走进谷庄村村民赵宇的家。这家的屋门没有关好,杨新海先从一个房间里偷出一辆自行车,然后站在窗户下听了一会儿,屋里静悄悄的,他用手电往屋里照去,想试一试屋里的人是不是睡熟了。谁知手电光正好照在赵宇的脸上,她看见窗户底下站一个人正拿着手电照她,一边用脚蹬醒丈夫徐秉志,一边大声吆喝:"谁?干啥的?"说着拉亮了电灯,和丈夫徐秉志赶紧穿好衣服追了出来。

杨新海这一下吃惊不小,赶忙逃跑,但赵宇还是看见了他的背影,她后来向公安人员陈述对这人的印象时说:"那人身高1米65到1米7左右,尖下颏,头发又长又乱,往上竖着,我看见他上身穿着灰白色的衣服,左上边有一个兜,我喊'谁'的时候他就跑了,也没看见下身。"

杨新海跑了之后,赵宇惟恐家里出什么事,又到东边她的女儿徐山英住的那个堂屋去看,她叫女儿拉亮灯,女儿拉了又拉灯却不亮,赵宇凑近一看,发现只有灯头没有灯泡。她回屋重新拿一个灯泡拧上,和丈夫徐秉志一起去问山英,那个灯泡怎么不见了?山英说昨晚还亮呢,咋会没有了?夫妻俩看了看屋里的自行车和三轮车都在,其他的东西也没少,这才回屋里睡了。但是,第二天早上女儿上班走时对赵宇说,她骑着上班的那个女士24自行车不见了,还发现昨晚莫明其妙丢失的灯泡被丢在了她家院子里。

这辆红色女式自行车被杨新海偷走了。当赵宇发现了他喊"谁"时,杨新海吓得扛起自行车就跑,往东跑了200多米见后面没有人来追,他放慢了速度,来到村头的一个坑边,顺着坑沿的树林往北去了。到了村外的麦地里,他换了衣服,把作案时穿的裤子、上衣和手套都丢在路边的水沟里,还用一个小棍往水里捣了几下,然后骑上刚刚偷来的自行车逃走了。他也不知自己走了多远,天快亮的时候,来到一个小集镇上,见街上停了一辆公交车,他便把自行车放在汽车上,搭乘这辆公共汽车前往河南兰考县的方向去了。他心里明白,天亮以后,如果三李寨村报了案,山东曹县公安局肯定要派人排查,他只要到了河南兰考县,就逃出了排查的大网。

2003年4月2日上午,杨新海坐车到兰考下了车,他想:在车上扔着的那辆自行车已经没用了,带着它既是一个累赘,更是一个破案的线索。于是,他要设法将自行车扔掉。但这时,他见公交车周围都是人,没机会扔,就骑着自行车走到兰考县城郊的一个小桥上,趁旁边没有人时,把自行车扔到了河里。

杨新海扔掉自行车后,在兰考县城洗了一个澡,换了换秋衣秋裤,又理了发,就搭车去郑州,从郑州又去了许昌,借以逃避公安机关的追捕。直到他觉得风平浪静了以后,才又乘车往河北方向而去。

曹县公安局110报警台接到报案后,立即向有关办案单位发出指令,随后,曹县公安局和菏泽市公安局重案刑侦人员和技术人员分别赶到了现场。

刑警和技侦人员经过对现场勘查认定,这是一起歹徒翻墙入院、拨门入室、杀人行奸的大案。杀死的是三李寨村村民李永宁和他的新婚妻子陈芒云,经调查得知,这对小夫妻结婚刚满100天。

公安机关的法医在对死者的尸体进行解剖时发现,这一天,陈芒云怀孕正好3个月。"胎儿只有40cm长,歹徒真够残忍的!"负责解剖的公安法医愤愤地说。这位法医还说:"尽管因为工作的关系,我见惯了各种各样的伤员和尸体,但像这一例这么残忍的,我还是第一次见到,真让人寒心哪!"

山东曹县和河南民权县是近邻,两县之间向来保持着密切友好的关系。河南民权县北关镇南北庄村委杨白河村的血案发生后,民权县警方立即向山东警方通报了情况,要他们协助发现案件线索。接到民权县警方的情况通报仅一个星期,山东曹县桃园镇三李寨村就发生了这起凶杀案。曹县警方在现场取证时,他们也立即将情况向民权县警方作了通报,接到通报后,民权县警方立即在全县范围内各主要交通路口设卡,组织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排查堵截。但遗憾的是,当时河南兰考县还没有发生此类案件,因此没有接到山东曹县的协查通报,也就不可能在那个时间内组织大规模的设卡检查。可以设想,杨新海在山东曹县作案后如果不是去了兰考,而是去了民权,说不定那次就落入了法网。但杨新海太狡猾了,他无意间绕过了公安机关追捕的大网,而后又越过民权,径直去了许昌、郑州。

在河南民权县和山东曹县两地发案以后,两县警方分别向各自的上级公安机关及时作了汇报,在山东曹县案发的第二天,河南省公安厅刑侦专家就赶到现场。紧接着,山东省公安厅和公安部专家也先后赶到。两地警方通过对发生在河南民权县和山东曹县的两起案件材料对比,发现两案有很多地方都极为相似:一是作案时间相似,都是选择在深夜一点多到两点之间;二是进入犯罪现场的方法相似,犯罪分子在民权是从扒房的豁口处进入,而在曹县是从低矮的围墙处进入;三是作案手段相似,犯罪分子都是用钝器打击受害人头部致其死亡,而且都是制造了灭门惨案;四是作案工具相似,山东曹县公安机关在勘查现场时发现,犯罪分子在案发现场留有一把沾有血迹的木柄斧头,而在河南民权县作案时用的也是类似于斧头背或铁锤一类比较沉重的凶器;五是犯罪分子逃跑的方式相似,都是在夜间作案后乘夜色逃跑,尔后又流窜外地,杳无踪迹。专家们侦查分析后认为,这是两起流窜犯罪的案件,而这两起案件之间的相似之处,也与先前发生在豫南地区的多起凶杀案的特点大致相似,专家们据此推断,这些案件可能系同一犯罪分子所为,应将此案与河南的系列杀人案并案侦破。因此果断地决定,将这两起凶杀案与"8•15"系列杀人案一起,并案侦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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