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附加扣除到底怎么弄 有哪些必须注意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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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个税法草案规定赡养老人支出可以纳入专项扣除项目,这意味着年轻人要交的钱少了一些,经济负担轻了一点。但是个税草案没有规定专项扣除的细则,专项附加扣除到底怎么弄,有哪些必须注意的问题?一起来看看。

新个税执行细则新个税执行细则

这次个税法第二次审议确定了从2019年1月1日起新个税法就要实施,那么《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修改也就必然要在年内完成。这个时间已经相当紧迫了,有关部门应该在个税法修改通过后尽早公布实施条例的细节情况,以让人民群众及早了解、讨论并反馈。

那么扣除标准制定有哪些要注意的问题呢?我国经济发展不均衡不充分,各地区之间经济发展水平差异大,在制定扣除标准时肯定是要考虑到这一点的,尽量不要因为新个税法带来新的不公平。

先看看个税法草案是怎么说的吧——“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支出。”个税法二审稿对“专项附加扣除包括”还加入了赡养老人这一项。

注意,专项附加扣除与六万元的免征额(也即起征点)、社保公积金等专项扣除是同样性质同等地位的,都是可以税前扣除的。那么,字面上理解,赡养老人、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支出——可以说是维系家庭生存和发展的基本支出,按理说就是该支出多少就扣除多少的。

我们再假想一个北京的有产家庭,“422结构”,夫妻月收入合计4万,但赡养老人可能就要月支4000元,子女教育月支4000元,继续教育和大病医疗姑且不算,房贷利息(假定贷了120万公积金和80万商业贷款,还款期25年)约6000元,那么计税时,夫妻每人要在5000免征额基础上减去社保再扣除7000元,两人加起来的应纳税所得额只有不到5000元左右,合计缴纳个税才一百多元——而按现行的旧版税法,该家庭要缴纳个税4000元左右。而按新版税法若不计专项附加扣除也要合计交1500元左右的个税。

这就是专项附加扣除的威力,前提是支出多少就税前扣除多少——但这么做的可能性看起来并不大。你在北京昂贵地买房、租房,你享用北京的生活水平给老人最好的养老,给子女昂贵的教育,税前还可以扣除这么一大笔,是否对其他地区的人不公平呢?这是个绕不过去的问题。此外还有别的问题,将购房贷款利息扣除实际就是鼓励了纳税人通过贷款购买房屋,对没有通过贷款购买房屋的人形成了差别待遇。

到底该怎么扣除,要不要家庭与家庭之间有别,要不要地区与地区之间有别,这都是非常实际、且充满争议的话题。目前来看,定额扣除可能是较为公平的方案。例如说,制定单个老人的赡养扣除标准,然后有几个满足条件的老人要赡养就扣除几个定额;有几个孩子在念书,就扣除几个孩子的定额;有房贷和租房住的,扣除一定额度,但不得超过一定上限。这个方案勉强能消除不同家庭之间的差别,但由于地区发展的不平衡,若一线城市跟四五线城市适用一个标准,也是不合适的。而且,专项附加扣除总的额度不能太低,低了不起作用,所谓的扣除就只能是笑谈。

综上所述,专项附加扣除到底怎么弄有很多需要注意的问题,国家工作人员在在制定细则时要费很多心思了。有常委会委员提出可以借鉴国外成熟的扣除标准,在目前这个阶段,借鉴前任经验也是一个好方法。希望在2019年1月1日执行新个税法时,专项附加扣除标准能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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