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事业单位改革中,工人身份聘用在专业技术岗位并获得中级职称的,能直接参公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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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直接参与公共服务的,需要通过公开身份劳动者录用考试并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当办理公共服务手续。

事业单位能否参与公共服务,必须以国家法律法规的明确授权为依据,而不是以政府规章制度、“三个计划”、会议纪要、编委会规定的职责为依据。也就是说,事业单位未经国家法律法规明确授权,不得参与公共服务。

法律、法规、规章委托执法的机构应当将执法权移交行政机关,行政机关自行执法,以后不再委托机构执法。目前,很多事业单位获得的执法权都是行政机关自己委托的。没有可以委托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擅自委托是一种违法行为。在这次事业单位改革中,取消了所有的执法权,把执法权还给了行政机关。

改革后,事业单位不再执法,而是纯粹的公益性事业单位。既没有法律、法规授权的执法机构,也没有法律、法规、规章委托的执法机构。也就是说,只剩下公益性事业单位,所有事业单位都回归公益性。法律的实施由行政机关或者事业单位负责。

关于身份,我还要多说几句。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后,不再是身份管理,而是岗位管理。正因为如此,职工才能转岗到管理岗位,而转岗到专业技术岗位需要该岗位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此外,管理岗位人员、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工作服务岗位人员三类岗位人员可以相互调换工作岗位。加强人员流动,按岗选人、按能用人,做到尽力而为、调动积极性。然而,工作调动不会改变身份。例如,工人调任管理岗位或专业技术岗位时,身份不变,不以身份操作;同样,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调到工作岗位后,身份不变。这是事业单位用人制度和岗位设置管理的精神实质,既使事业单位人员流动适应了社会公益事业发展的需要,又激发了事业单位人力资源管理的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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