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非法裁员无任何赔偿,让签自动离职,但又不给出书面文书,我应该收集什么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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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非法裁员无任何赔偿,让签自动离职,但又不给出书面文书,我应该收集什么证据?

你好,你在这家公司干了8年化验员工作,今年4月份又签订了一年期限的劳动合同,可是现在面临公司非法裁员且无任何补偿的境地,而且公司还拖欠着你前2个月的工资,并且威胁你敢投诉维权就不给你发所有未结清的工资(一共有2个多月的工资),还不给你开具离职证明,也不给你中断社保让你以后找工作无法缴纳社保,还要拖死你(如果你维权),总之我看了你的问题描述,感觉太心寒了。你8年的付出,最终落得个被无情的扫地出门结局,这种公司之狠之毒世间少有。

我的观点就是,你主动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结清所有拖欠的2个多月的工资,并且主张公司支付你8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共计28000元(根据你说的月薪3500计算而来)。

但你明明是被公司非法裁员的,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公司应当支付你双倍赔偿金的,也就是要一次性支付你56000元。那我为什么又说让你向公司主张28000的经济补偿呢?因为在法理上你可以要求公司按赔偿金支付你,但现实条件很可能无法达成你的愿望,最切合实际的就是拿经济补偿。

具体而言就是,公司虽然非法裁员你了,但公司仅仅是口头这样跟你说的,没有出具任何书面的文件,而且现在还没有真正的跟你解除劳动合同,因此这种情况下你投诉公司非法裁员缺乏有力的证据,而且公司还可以做出抗辩,公司可以矢口否认裁掉你,你又拿不出裁员的书面证据,所以仲裁委是不会认可你的主张,因而要求赔偿金不现实,所以你只能通过主动解除劳动合同的方法结束与公司的合同关系,从而开展维权工作,这种情况下,你只能要求公司支付你经济补偿。一句话,你缺乏必要的证据,所以适宜主张经济补偿,不适宜要求赔偿金。所以希望你能够理解和明白。

当你明白要追索的权益有2个多月的工资和28000元的补偿金后,你要做的就是收集手头上所有的证据,具体包括:

  1. 这8年期间签订的所有劳动合同原件。这个是最有力的证据。
  2. 申请打印这8年的银行工资流水发放记录。这个你去工资卡所在的银行柜台申请打印,记得请银行工作人员给你盖章。
  3. 去社保局打印这8年的社保缴费记录,这个也需要社保局盖章。
  4. 去工商局打印公司的工商注册信息,这个也需要工商局盖章。
  5. 其他证据资料,如厂牌厂服、你工作期间的有关资料、跟领导的沟通记录、同事的证人证言等。总之这些证据资料越多越好,都准备着备用。
以上的证据资料,你准备的越全面越好。当然,还有几样证据资料你手上没有,你投诉维权的时候可以要求公司提供,比如你的入职登记方案资料、领取工资的工资发放签名册、原始考勤记录。这三样证据属于公司掌握,如果你要求公司出具,他们不出具的话,需要承担不理法律后果,这反而对你有利。

当你准备好上述一些证据资料后,就可以大胆的维权了。这个时候,仲裁委一般都会问题愿不愿意接受调解,我建议你先接受调解这样如果处理得当的话,你可以一次性解决所有的问题,但你必须适度的退让一些补偿权益。也就是说你很可能拿不到28000的经济补偿,可能讨价还价之后给你5个月甚至3个月的经济补偿,其他的2个多月工资可以立马结清,给你开具离职证明,给你中断社保,就看你接不接受这样的调解结果。如果你拒绝调解,那就直接进去仲裁庭审环节,由仲裁委按照双方的辩论和证据资料,结合法律规定做出判决。

像你这种情况,大概率的可以肯定你仲裁会胜诉,但从你们公司的态度来看,肯定会跟你耗下去的,也就是说公司必然会提出上诉,你们双方进入打官司的阶段,后面还会进入二审阶段,当这个过程走完,可能一年半载就过去了,因此即便最终通过二审拿到补偿金,你付出的时间和精力都很大,只能用“惨胜”来形容。因此,鉴于这种结局,我才劝你接受调解的,这是我的初衷。虽然调解你会少拿一些钱,但你可以一次性解决所有问题,而且一次性拿到一笔钱,以后可以安心的干其他的工作,也就是用钱换效率。

好了,讲的有点多,但讲少了又说不明白,止于此吧,希望我的回答对你解决此事有启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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