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合村并镇,村里有套房子有房产证,但户口已经迁出本村了,这种情况怎么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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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合村并镇,目前多数地方还在试点阶段,是基于农村人口逐步减少为前提的一种有益探索。在我国,随着城镇化建设加快,农民纷纷涌入城市,许多农村成为空心村,田地撂荒,房屋无人居住。在这种情况下,实行合村并镇,可以重组农村社会资源,有利于发展农村经济,改变农村落后贫困面貌,所以是一件非常有意义的事情。但是,合村并镇又是一件非常复杂的事情。许多农民是暂时离开农村,也有很多农民已经落户城里,他们在农村的房屋如何安置,并村后是否享受原来的农民待遇,都要经过慎重探讨。

整体来说,农村合村并镇,与传统上的棚改不一样,城区的棚改,是将农民安置后,原有土地由国家征收,农民转为市民,不再享受原来的农村土地红利。而合村并镇后,倒出来的原有宅基地,通过复垦,仍然是农村的土地资源,原农村集体经济成员仍然享受这些土地红利。这是两者最大的区别。所以,合村并镇的安置,要紧扣农村集体经济成员来进行。那么,问题就来了,户口已经迁出农村的人,或者原来通过继承在农村拥有房屋的城市人,他们是否还享受安置的权力?

应该说,农村的房屋是合法的私有财产,只要进行拆迁,或者进行安置,或者进行补偿,这是必然的,不可能剥夺了原房屋主人的权力,虽然原房屋主人可能不是非农村集体经济成员。现在试点的农村合村并镇,也基本上根据这一原则进行的,虽然各地的细则不完全相同,但大政策是一致的。对于被撤并的农村,群众原有的合法建筑,安置方式一般有两种,一是采取产权调换,即到新的安置点安置新的房屋,二是采取货币补偿,直接以现金形式补偿,不再安置新的房屋,具体采取哪一种方式,由房屋所有权人自主选择。但是违章建筑一律不予补偿,临时建筑根据建筑成本给予适当补偿。

所以,对于房屋的安置,实际是以合法的宅基地为前提,不区分是否为农村集体经济成员。但安置以后的土地红利,只有农村集体经济成员可以享受。对于非农村集体经济成员的房屋,一般的规定是,原为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在本村拥有独立院落并有合法房屋”“因继承原因在本村拥有原独立院落并有合法房屋”,这两种情况, 都属于拥有合法的宅基地使用权和合法房屋,其房屋安置办法与普通农民一样,可以选择到新的安置点安置房屋,也可以放弃房屋安置领取补偿金。而非村集体经济成员,通过购买等方式获得的农村房屋,不符合确权条件的,一律不予安置,但按期签订拆迁协议,可以享受地上物补偿和相应奖励政策。

所谓奖励政策,一般是当地为了顺利推行合村并镇,对积极支持工作的农民进行的奖励措施,即在规定时间内签订搬迁协议并按期腾空的的搬迁户进行经济上的奖励。各地的奖励政策不尽相同,具体要看当地政策。

通过以上解答,我们可以看出,题主以前是农村人,但户口已经迁离本村,不再是本村集体经济成员,就像晏子在农村有继承来的房屋是一样的,属于非农村集体经济成员依法拥有的法房屋。这种情况,在农村合村并镇政策中,我们可以和普通农民一样,选择到新的安置点按政策拥有自己新的房屋,也可以放弃安置,依法取得现金补偿。不管哪种安置办法,我们也都不再是农村人,除了可以在农村居住,不享受农村的土地红利。因为合村并镇后农村的居住方式不再是原因的独家独守的田园式居住方式,新安置的地方也不再是我们的根和灵魂家园,所以,不少的城镇人口在农村拥有合法建筑的,很可能选择现金补偿的方式,放弃在农村居住的权利。至于怎么选择,还要看大家自己是如何考虑的。

标签: #房子 #房产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