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银行少给了钱离开柜台后,银行不认,是不是一样可以告银行不当得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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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负责离开内阁”是双重标准,我们必须起诉他!

“离开柜台不负责”、“后果自负”、“与本公司无关”是我们随处可见的提示。其实,我很反感这种霸王条款。特别是作为一家银行,用这样的双重标准条款来约束老百姓,更是不合时宜、不合理。

(1) 如果储户拿到更多的钱,银行可以起诉储户不当得利,因为他们的证据收集非常简单。

银行每天下午都要查帐。如果发现账户与现金不符,将对监控视频进行调查,分析哪个环节出错。视频会一个接一个地慢下来,所以很容易找出哪个储户付的钱多。

银行里有你所有的个人信息,所以如果你有幸多拿钱不还,不管你是有意还是无意,都是不幸的。

一句话:只要钱在银行,就属于国库!如果你拿得太多,那就是不当得利。这是违法的。

然后问题来了。如果我拿了一笔钱,不当场数,我出去就被小偷偷了,但小偷抓不到。后来,我发现我因不当得利被银行起诉。如果我不花钱也不知道,是不是不当得利?

(2) 而如果银行给的钱少了,离开柜台后,银行不认账,该怎么办?

理论上,我们也可以要求银行调查监控录像,确认银行工作人员的操作失误是否导致储户流失。

然而,这只是一种理论上的说法。其实,银行不会让你亲自看监控录像,因为这涉及商业秘密,比如储户和账户的信息泄露。

第二,银行逃避了责任,但逃避责任并不意味着没有责任。

如果能提供确凿证据证明银行确实少给了钱,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公安机关可以调取监控录像,调取证据。弥补你的损失。

无论是银行还是个人,我们都有资格保护自己的权益。不能说你提示,你逃避,你的错误就不存在了,你应该承担的责任就可以了。

每个人都在逃避责任,但这并不意味着你可以逃避责任。

因此,如果你发现银行给的钱少了,离开柜台,银行不承认,你也可以起诉,保护自己的权益。但前提是你有确凿的证据证明银行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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