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出轨并提出离婚,依据法律,孩子会怎么判?

admin 201 0

讲述一个真实案例,有些同情女主人。可能会让一部分人感觉不够快意恩仇。但是这就是真实的生活。孩子第一位!

分为两个问题:女方出轨;离婚后孩子判给谁?逐一解答。

净身出户,这个词是特指出轨者。不论男女。婚内出轨不仅仅是违背道德标准,更是有可能涉及到违法犯罪。如重婚罪。

但是,出轨与孩子判给谁两个问题之间没有必然的联系,也没有法律上的规定。但是出轨在道德上需要受到谴责。违背了公序良俗。孩子判给谁法律有明确的规定。

提出问题回答,解决题目中的问题:

1、孩子判决归谁有什么基本原则?有什么特殊例外情况?

2、婚内出轨一方在离婚时有什么直接损失?可以判决净身出户么?

小三被抓后的尴尬场面

真实案例:

重庆万某,与妻子王某结婚六年,育有一女儿,1岁半。婚姻存续期间,因为性格不和,长期感情关系较差。因为王某生育系女孩子,所以在传宗接代的思想影响下,婆媳关系不和谐。丈夫万某偏向婆婆。矛盾日益加深。由此导致夫妻生活基本停滞。长久压抑之后的妻子王某开始婚内出轨。

万某听到流言蜚语后开始酗酒,酒后殴打家暴妻子。妻子长期不回家。与他人在外同居生活。并且在同居期间被男友传染性病、乙肝等疾病。丈夫万某在一次抓奸当场后起诉离婚。丈夫万某听说了妻子被传染的消息后,偷偷复制妻子患有传染病治疗的单据等资料。

并且提出要求:要求王某净身出户,按照每月100元标准支付孩子抚养费;更改该孩子姓名,去除晦气。

法院经过审理:确定双方夫妻感情已经破裂,符合准予离婚的条件。原告万某提交资料证实妻子王某婚内出轨,且患有传染病。

但是孩子的抚养权归属双方达不成协议。双方均想要孩子的抚养权。被告王某不同意更改孩子姓名。

最终法官判决准予二人离婚,孩子由父亲万某抚养。王某每月支付孩子抚养费800元每月。孩子姓名不准予以更改。

判决结果评析:

非常同情王某,遭遇不幸的家庭后又遇渣男!不仅被传染疾病,连孩子的抚养权也丧失了!虽然在重男轻女的家庭中,孩子的成长可能不会那么如意......

第一、那么问题来了,离婚中,孩子抚养权协商不成法官依据何种原则判决呢?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之规定: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但是:假如目前有以下几种情况的,不宜判决孩子给母亲抚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

3、其他原因,子女确不宜随母亲生活。

第二、婚内出轨一方在离婚时有什么直接损失?可以判决净身出户么?

婚内出轨过错方在法院判决分割财产等情况时,会酌情考虑过错责任。但是法院不会直接判决净身出户。而且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签订的约定一方发生婚外情、实施家庭暴力、赌博等行为,离婚时即放弃财产的协议。不能否作为法院裁判净身出户的依据。

但是净身出户的情况在什么时候会有呢?那是在协议离婚时,双方协议约定财产分割过错方净身出户。双方自愿达成协议的。并且按照协议履行的。就是所谓民间所说的净身出户。

第三、离婚后,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能否变更子女的姓氏?

不可以。如需变更子女的姓氏,必须男女双方协商一致,且共同到公安部门办理。直接抚养的父或母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继父姓氏而引发纠纷的,应当责令恢复原姓氏。

所以本案例中法官判决符合法规,且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利于孩子身体健康是第一位的。该案例中的母亲在其传染病治愈后,是可以重新提起变更抚养的诉求。

写在最后:

本案例中,其实王某本可以在合法地与丈夫万某解除婚姻关系后,再结交男朋友。但是因为一时的放纵自己,婚内出轨,导致自己被传染疾病。身体受损、名誉受损,更直接导致丧失孩子的抚养权。可怜又可叹的故事!最终受伤害最深的是孩子!这个故事值得我们每一个人警醒。

婚姻生活要夫妻双方共同经营守护。一味的不管不问,一味的抱怨解决不了问题。而是双方共同协商、理解。处理生活中的困难与挫折。

幸福的生活都是大同小异,但是不幸福的生活各有各的不幸福。幸福感是争取、努力得来的。不是天上掉下来的。珍惜当下,珍惜眼前。

如果您有婚姻法律方面的问题,欢迎留言或者私信讨论交流。谢谢阅读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