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肇事方坚持走保险,受害方因治疗借债,发生的借款利息费用,法律支持赔偿吗?

admin 132 0

很高兴有机会谈一下个人观点,交通事故出了以后,对方不垫付医疗费、不探望在法律上没有明确要求规定,在社会人情世故是有些不妥, 毕竟生命才是最高尚的,对方是机动车,你可以找交警部门,让交警部门出具垫付通知书,在交强险限额内垫付一万元医疗费,先进行治疗,治病才是最重要的,如果在资金方面确实很紧张,无力支付,还是找对方保险公司沟通,协商预付一部分医疗费,这个金额都是在保险公司预测赔偿金额以内,这个程序是保险公司可以做的,如果你一直找对方,对方又不配合,可能会给治疗带来不利,如果是借钱治病,这个利息很难得到法院支持,这也是一种间接损失,不管支持与否,这方面先做好证明存留,在协商的时候也是一个谈判筹码,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标签: #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