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9日海口发生车祸,1死1伤,醉驾开朋友车,车能走保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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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荣幸能够回答你的这个问题。

醉酒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很明显,保险公司是不会给你理赔的,最多赔付一个强制险,强制险的范围是医药费壹万捌仟元,死亡赔偿金拾捌万元,车损两千元,有的地方因为你醉酒驾驶,保险公司虽然先行垫付了,但是最后是要向你追偿的。

至于说醉酒驾驶造成一死一伤,交警在划分责任的时候,也是会考虑到这个醉酒的情节的,如果驾驶员承担主要责任或者全部责任,那么这个驾驶员就涉嫌交通肇事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当然了,即使承担同等责任,驾驶员因为涉嫌危险驾驶罪,也是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而如果按照交通肇事罪,因为醉酒驾驶再造成一死一伤,那么这个也是交通肇事罪的加重情节,在法院进行刑事判决的时候,是要加重处罚的。当然了,如果民事能够赔偿到位,得到死者家属以及伤者的谅解,那么可能会从轻判决。

至于说赔偿,可以肯定一点,驾驶员是一定要承担赔偿责任的,而车主也是需要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的,因为如果案件起诉到法院,第一被告就是驾驶员,第二被告是车主,第三被告就是保险公司,所以说,车主也需要承担一部分的赔偿责任。这也是现在很多人不往外借车的主要原因。

总体上讲,醉酒驾驶本来是自己能够避免的,而驾驶员却做了这件事情,那么他就要承担相应的后果。而车主把车辆借给朋友开,也要为自己的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保险公司也是会根据保险合同的规定进行拒赔。所以说,醉酒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面临的危险是非常大的,一方面会受到法律的严厉处罚,另一方面还要赔偿相应的金钱,得不偿失。在此,还是告诫驾驶员朋友,坚决杜绝酒后驾车,确保自己的安全,更保证他人的安全。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回答,都是自己的一些看法,可能有不当之处,请批评指正。关注我,我们一起交流学习,谢谢!

标签: #8月19日 #海口 #醉驾 #朋友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