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农村一到夏季就有孩子淹死?怎么就杜绝不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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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确,每逢夏季,特别是暑假期间,时不时就会看到有青少年溺水死亡的新闻,让人痛心不已。

想要杜绝悲剧的发生,说实在话很难,只能最大限度地减少此类事件的发生。

溺水事件,监护人应付最大责任

记得前段时间看过一个新闻,也是一名儿童在河道附近玩耍,不慎落水溺亡。后其家长去法院起诉,状告相应单位没有在河道两边加装护栏,导致事故发生。

首先个人对于孩子遇难深表同情,但是对于这样的结果,孩子的监护人难道没有责任吗?

孩子始终还是孩子,他们对于自身能力的理解,以及对于危险环境的判断,都远远不够,这也是造成此类事故的主要原因。

作为孩子的监护人,不仅仅只是承担养育孩子的重任,还有教育孩子的义务,以及保护孩子的义务。

可以说绝大部分青少年溺水事故,都有孩子监护人监护不周的原因,这点根本不用质疑,也不用反驳。

之所以在农村地区溺水事件发生几率比较高,也源于此。

众所周知,现在很多农村地区,有大量的留守儿童以及照顾他们的留守老人。无论是教育理念还是教育方式,这些老人都是心有余而力不足。

学校走形式,家庭不重视

据我所知,现在每逢放假前夕,基本上中小学都会发放一些譬如“给家长的一封信”这样的通知,要求孩子带回家给家长签字,然后把家长签名带回学校。

内容多为嘱咐家长假期期间要注意孩子的安全,比如防火,防电,防溺水等。

这样的做法出发点是好的,但是更多是流于形式而已。

不管是哪方面的提示家长,如果学校在平时没有经常开展相关的教育工作,说实在话,意义不大。

学校发放这些通知,一方面是因为上级教育部门有规定必须发放,另外也是为了一旦发生意外事故,学校就基本上处于无责,因为有家长的签名,说明工作已经做到位,是家长没有重视起来。

现实中很多家长也的确不重视,见到类似的通知,基本上就是签个名而已,具体内容可以说看都没看。

家长不重视,就会麻痹大意,就可能为事故埋下隐患。

意识上重视,行为上改观

曾经在网上看过一段视频,国外一个刚出生没几个月的婴儿,被父亲放在一个游泳池内,在没有任何救生设备的情况下,任其自由发挥。

看着孩子浮浮沉沉,感觉心都提到了嗓子眼,可是过了一会,这个孩子好像已经适应了水的环境,奇迹般地游了起来。

可以说,这对于国内绝大部分家长来说,是不可接受,也不会尝试的。

没错,受限于教育理念的不同,国内许许多多的孩子压根不会游泳,甚至缺乏在水中最基本的自保技能。

可是水对于孩子来说,有种莫名的“诱惑”,可以说99%的孩子都喜欢玩水,但是他们因为年龄的原因,又缺乏对水的畏惧。

家长应该明白一个最简单的道理,孩子可以玩水,这是他们童年的乐趣之一。但是要让他们明白,哪里的水可以玩,哪里的水不能碰,这就是家长意识需要重视的地方。

曾经有一段时间,网上兴起了提议学校开设游泳课的讨论,只不过这个想法实施起来很难,首先一点场地就是一个大难题。

有句老话“淹死的都是会游泳的”,对于成年人来说,这话不无道理。因为不会游泳的人,多数不愿下水,不敢下水,自然也就不会出现溺水的意外。

但是对于孩子来说,他们不懂这些,这就需要家长重视起来。不管孩子是否会游泳,家长都应该预见潜在的危险,并加以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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