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嫖娼后逃单,失足妇女伙同他人向其暴力索要嫖资应如何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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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嫖娼后逃单,失足妇女伙同他人向其暴力索要嫖资应如何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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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如何判断一个逃避卖淫的男人和一个不跟别人要钱的女人的性质?

答:我们应该用暴力控制(限制)他人的人身自由,用暴力抢劫他人的财产。卖淫嫖娼是一种丑恶的社会现象。公安机关一般对卖淫嫖娼的男女处以罚款和行政拘留。本案原本是一起普通的公安行政案件。因嫖客逃避账单,冤家纠集他人,采取非法暴力绑架手段控制嫖客,限制嫖客人身自由,并以暴力手段索要钱财(嫖资),成为一起犯罪案件。

卖淫女虽属于本案被害人,但不值得同情,应处以行政罚款和拘留;但是,在这种情况下,犯了错误的妇女不仅应该受到治安管理部门的处罚,而且应该受到刑法的处罚;帮助妇女绑架、控制卖淫女人身自由,触犯了刑法。应当依照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处罚。

标签: #嫖娼 #妇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