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会有权利征收村民的农田吗?为什么?

admin 224 0

村委会有权利征收村民的农田吗?为什么?

我是一名工作了20多年的乡镇干部。我来回答这个问题。

首先,答案是:

根据《土地管理法》,县级以上政府部门有权征收土地,但必须在办理相关手续后提出申请,最后经国务院和省、市、自治区批准。

进一步说明,征用永久性基本农田、永久性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35公顷以上和其他耕地70公顷以上,必须经国务院批准,其他必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由此可以看出,村委会绝对无权征收农民耕地。

农民要知道,无论目的是什么,县级以上政府部门要想申请征地,都要经过很多手续。因为程序太多,我只谈这个话题,不做详细的解释。

① 土地调查和风险评估;② 征收人签发征地通知书;③ 听取被征收人的意见;④ 召开听证会,修改征收方案;⑤ 被征收人的补偿登记;⑥ 保证全额赔偿;⑦ 签订补偿安置协议。

这些任务完成后,县级以上政府部门才能申请征地。

当然,虽然上述程序是公平的,比如听取意见、修改征收方案等,但大多数农民还是觉得有必要。因为最终的补偿安置标准很难达到农民的心理预期。

为什么会这样?

由于区域经济发展不尽相同,补偿安置标准会有很大差异。北京、上海和广州是其他省份无法相比的。即使在同一个省、县,县城周边地区与偏远农村地区也会有很大的差异。我不会评论这种情况的公平性。

但农民要知道,如果县级以上政府部门按照上述程序,比如征地范围、征地现状、征地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被征收土地所在乡(镇)、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完成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0日的,必须作为被征收人执行。拒不签订补偿安置协议的,由县级土地管理部门责令被征收人交出土地,或者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虽然乡政府和村委会无权征收农民土地,但征收的具体工作是由乡、村干部来完成的,必须一字不差地完成。

我不会解释的。相信每个经历过征地拆迁的人都知道。从这个意义上讲,乡镇干部其实是最难、最无助、最得罪人、最负责任的人。

最后但同样重要的是,我一直关注农业、农村和农民,服务于农村农民的基层微阶层。欢迎在评论区进行交流和讨论。我也可以发私信,我会认真的一一回复。

标签: #村委会 #农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