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闭幕,任命黄黎明为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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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闭幕,任命黄黎明为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9月29日上午,广东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在广州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李玉妹出席会议。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罗娟主持会议,吕业升、王衍诗、王学成、王波出席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陈如桂列席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广东省市场监管条例》《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广东省城镇房屋租赁条例〉等九项地方性法规的决定》《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深圳经济特区与内地之间人员往来管理规定〉等五项地方性法规的决定》;表决通过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广州市临空经济区条例》《广州市排水条例》《汕头市专利保护和促进条例》《梅州市农村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汕尾市企业信用促进条例》《汕尾市荣誉市民条例》《茂名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肇庆市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条例》的决定;表决通过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清理广州市地方性法规中与民法典不一致条款的决定》《梅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梅州市客家围龙屋保护条例〉〈梅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两项地方性法规的决定》《湛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湛江市历史建筑保护条例〉的决定》的决定;表决通过《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的决定》。

会议经表决,任命黄黎明为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其他人事任免事项。

(原标题《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闭幕,任命黄黎明为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作者:深圳特区报记者 严俊伟 通讯员 任宣)

标签: #人大常委会 #广东省 #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