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养老服务发展“十四五”规划发布

admin 123 0

沪养老服务发展“十四五”规划发布

  2025年养老床位数将达17.8万张

 

  近日,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印发《上海市养老服务发展“十四五”规划》。《规划》明确四类18项主要指标、十大主要任务和五个重大项目,提出到2025年,具有中国特色、符合超大城市特点的养老服务制度成熟定型,高水平的养老服务发展体系不断健全,高品质的养老服务产品充分发展,高质量的养老行业管理全面覆盖,多层次的养老服务供给梯度更加合理,让老年人幸福安康、老有颐养。

  构建“三高一多”格局

  具体目标可以总结为“三高一多”:

  高水平的发展体系。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方便可及,机构养老服务更加专业,家庭承担养老功能的支持网络更加健全,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不断深化完善。

  高品质的养老服务。着眼于提质求精,按照抬高底部、整体提质的思路,聚焦“人”(专业人员)、“技”(科技手段)、“物”(辅具应用)、“医”(医养结合)、“康”(康养结合)等方面,提升养老服务能级,实现养老服务从“有”到“优”。

  高质量的行业管理。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体系,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形成多维度监管体系,推动养老服务行业管理向精细化发展。

  多层次的供给梯度。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的基本养老服务均衡发展、覆盖城乡,社会力量为主举办的公益性养老服务充分发展、市场化养老服务有序发展,为老年人及其家庭提供更丰富的养老服务选择。

  护理型床位

  占总养老床位的比重达60%

  主要指标分为四类18项:

  机构养老服务方面,到2025年,养老床位数将达17.8万张,占全市户籍老年人口数的3%;护理型床位占总养老床位的比重达60%;老年认知障碍照护床位数达1.5万张,约为目前的3倍;采用“养老院互联网医院”模式的养老机构数将达200家。

  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方面,到2025年,每千人拥有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筑面积达40平方米;街镇养老综合体(社区综合为老服务中心)达到500家;乡村长者照护之家新增100家;社区老年助餐服务供客能力达到每日25万客,约为目前的两倍有余;老年认知障碍友好社区的街镇覆盖率达到100%;居家环境适老化改造完成户数达到2.5万户。

  医养康养结合服务方面,到2025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服务机构签约服务达标率达100%;长者运动健康之家新增数达100家。

  发展保障措施方面,到2025年,养老顾问街镇和居村覆盖率达100%,养老护理员技能等级持证率达80%,养老服务机构负责人继续教育覆盖率达100%,康复辅具社区租赁服务实体点街镇覆盖率达100%。

  保基本 优服务 补短板

  主要任务共有十项:

  一、健全基本养老服务制度,提供普惠均等的养老服务

  发展基本养老服务。完善基本养老服务,加强基本养老服务制度与社会救助、社会保险等其他相关保障制度的衔接。优先保障符合条件的孤寡、失能、重度残疾、高龄老年人,以及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重点优抚对象等人员的基本养老服务需求。

  制定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制定并公布本市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建立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完善兜底保障的养老服务项目,实现“应保尽保”。完善普惠均等的养老服务项目,逐步扩大受益面。

  完善基本养老服务保障。健全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标准,加强财力保障,完善保基本养老机构(床位)的建设标准、运营方式以及入住条件、价格管理等办法,加强保基本养老床位统筹利用。

  二、优化养老服务供给,推动居家社区机构协调发展

  扩大养老床位供给。优化各区养老床位布局,建立健全养老床位建设的市级统筹机制。加强养老机构建筑结构安全、消防安全、适老化、功能优化等薄弱环节升级改造。

  完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深化社区托养服务,织密社区老年助餐服务设施及配送网络,进一步提升基本生活照料、常用临床护理、紧急救援等居家养老服务的专业水平。在中心城区推进养老服务机构在老年人住所设立家庭照护床位。

  增强家庭自主照料能力。健全社区关爱巡访机制,扩大为家庭照顾者提供照护知识和技能培训的“老吾老计划”,推广“喘息服务”,建立互助性养老服务时间储蓄、兑换等激励、保障机制,探索老年社会监护制度。

  健全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网络。中心城区和城镇化地区的街镇打造“养老服务联合体”,促进各类养老服务形态的融合发展。

  深化养老顾问服务。推动街镇和居村养老顾问点全覆盖,推广线上远程式服务方式,支持社会机构开展专业咨询、代理代办等个性化服务。

  三、发展农村养老服务,促进城乡养老协调发展

  深化“组、村、片、镇”四级网络建设。在村组层面充分发展社交活动类睦邻点,在村级层面推动老年活动室标准化建设,在片区层面均衡布局综合为老服务中心及社区托养、老年助餐等功能性设施场所,在镇级层面强化养老机构的专业照护能力。

  发展互助性养老。尊重农村居民的养老意愿和生活习惯,完善农村互助服务网络,加强对无子女老年人以及子女不在身边的高龄独居留守老年人的意外风险防范。

  提升农村专业照护水平。大力推动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公建民营方式,鼓励互联网医院或优质医疗机构面向农村养老服务机构开展应急急救、慢病干预、健康指导等方面的远程医疗服务。

  依托乡村振兴提升发展活力。将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和服务纳入乡村振兴规划,支持开展符合农村住宅特点的适老化改造服务,统筹安排各类财政资金,加大财力投入,向农村养老设施及服务领域倾斜。

  四、落实健康上海行动,促进医养康养有机结合

  优化医养结合网络布局。完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村卫生室规划布点时优先考虑与养老机构、社区托养机构、社区综合为老服务中心等设施同址或邻近设置,鼓励养老机构引入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医养结合服务,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医养结合机构。

  有效提升医养服务能级。做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服务机构签约合作机制,支持医师、护士到养老机构内设置的医疗机构开展多机构执业,支持组建区域医养联合体。

  促进康养融合发展。广泛开展老年疾病防治、意外伤害预防、心理健康与关怀等健康促进活动,完善面向老年人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及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支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诊所以及其他专业机构为社区老年人开展中医治未病、中医药健康管理等服务,支持教育机构等为养老服务机构提供教学资源等支持。

  五、聚焦失能失智长者,健全长期照护保障体系

  提升长期失能老年人照护服务水平。支持发展专门收住失智老年人的养老机构,完善设施设备、人员配备、管理服务等相关标准,深化老年认知障碍友好社区建设,加强早发现、早诊断、早干预,实现友好社区建设街镇全覆盖。

  推进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完善长期护理服务项目清单、标准、规范,建立与居家、社区、养老机构和住院护理等相适宜的长护险服务内容和支付标准,推动保险待遇异地延伸,逐步实现对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全覆盖,深化商业保险公司参与长护险经办服务。

  健全养老服务补贴制度。做好养老服务补贴与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衔接,完善养老服务补贴制度管理,优化对各类困难人员、特殊群体的政府补贴项目。

  六、推进人力资源开发,强化养老服务队伍建设

  扩大养老服务从业人员规模。探索建立与中西部地区劳动力市场对接机制,建立全市统一的养老护理员信息管理系统,从老年人照护实际需求出发,研究养老机构医护人员的针对性培养机制。

  健全养老服务从业人员教育培训体系。鼓励有条件的院校开设老年服务与管理类专业,鼓励开展养老护理员上岗、转岗、技能提升等各类针对性培训。

  完善养老服务从业人员激励褒扬机制。落实和完善符合条件的养老服务机构吸纳就业及就业见习基地等扶持措施,引导建立养老护理员薪酬等级体系,开展养老护理职业技能大赛以及各类人才资助、宣传等活动。

  七、推动养老服务领域数字化转型,提高养老服务品质

  打造智慧养老服务数字化场景。定期发布智慧养老服务应用场景需求清单,培育一批智慧养老应用示范基地、示范社区和示范品牌,大力推进“养老院互联网医院”发展模式。

  推动老年人生活“数字无障碍”。开展长者智能技术运用能力提升行动,加强养老服务的适应性改造,拓展“一键通”服务。

  形成养老政务服务“数治”新范式。升级上海市养老服务平台,大力推行“互联网监管”,充分运用大数据等新技术手段,实现监管规范化、精准化、智能化。

  八、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养老产业加快发展

  发展养老照护服务产业。鼓励各类社会资本投资养老服务业,鼓励具备条件的国有企业整合闲置资源兴办养老服务设施,鼓励养老服务机构专业化、连锁化、品牌化发展。

  大力发展康复辅助器具产业。鼓励医疗器械企业和创新型企业发挥技术优势,拓展研发康复辅具产品,支持举办上海国际养老辅具及康复医疗博览会、中国老年福祉产品创意创新创业大赛。

  推动“养老服务行业”发展。鼓励物业服务企业探索开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鼓励开展“存房养老”、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等金融业务创新,支持社会资本设计开发更多适合老年人居住的商业住宅产品。

  九、着眼行业规范发展,完善养老服务综合监管

  加强养老服务行业管理。建立健全养老服务机构登记与备案管理办法,建立完善本市养老服务标准体系。

  完善养老服务质量监管。建立健全养老服务机构等级评定制度,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养老服务机构服务质量日常监测,对严重失信的养老服务机构依法实施联合惩戒。

  加强风险监测与防控。加强对养老服务机构建筑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医疗卫生安全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依法打击养老服务机构以养老服务为名的非法集资犯罪活动。

  十、合理布局养老服务设施,塑造区域空间新格局

  完善养老服务设施功能布局。完善老旧住房改造、城市更新、乡村集中居住过程中的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要求和配套政策,深化医养设施结合、智慧养老场景应用、适老环境改造等配套。

  优化市域养老服务设施空间布局。优化养老服务设施总体布局,在临港新片区探索引入先进的养老产业载体,在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试点建设生态养老设施,鼓励新城根据区域功能定位、区位特色,打造多业态深度融合的示范型养老综合体,促进银发消费。

  推动长三角养老服务一体化发展。推动三省一市养老产业支持政策、标准规范、数据信息等方面的衔接共享,探索异地养老新模式,为老年人异地生活提供更多选择。

  五大重大项目

  提升养老服务整体发展

  社区养老“民心工程”。打造与老年人“养、食、居”密切相关的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社区老年助餐服务场所、居家环境适老化改造等社区养老服务设施。

  机构养老“提升工程”。提升机构养老的安全性,完善保基本养老机构建设标准,提升养老机构智能化服务效率和质量,提升机构养老的长期照护能力。

  智慧健康养老“云平台”。建成全流程服务、全事项覆盖、全过程便捷的智慧养老公共服务云平台。

  养老服务管理“云监管”。采用“主动发现、智能预警、自动派单、管理闭环”模式,建设养老服务“互联网 监管”平台。

  养老服务能力“孵化器”。依托上海(闵行)养老服务能力建设基地,辐射长三角,面向全国,提供培训孵化服务,发挥示范、辐射、带动作用。

标签: #养老 #规划 #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