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7日发新品?索尼被罚一百万,共青团中央官微:一点都不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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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消息,索尼(中国)有限公司因违反广告法被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100万元,处罚日期为10月12日。

今年6月30日,索尼中国宣布新机将选在7月7日晚上10点发布,而这正是1937年“七七事变”的发生时间,此举引发争议。

随后,索尼中国先后将宣发微博和公众号文章删除。7月1日上午,索尼中国对此事发布道歉微博,称由于工作安排不周,在日期选择上给公众造成误解和困扰。

根据本次公示,当事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2018)第九条第一款第(四)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2018)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罚款100万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2018)第九条第一款第(四)项的内容为:广告不得损害国家的尊严或者利益,泄露国家秘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2018)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的内容为:发布有本法第九条、第十条规定的禁止情形的广告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对广告主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吊销营业执照,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对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没收广告费用,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吊销广告发布登记证件。

(原标题《7月7日发新品?索尼被罚一百万,共青团中央官微:一点都不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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