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个人账户将全部取消,卡中的费用该怎么处理?会全部清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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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销个人医疗保险账户,是指城乡居民个人医疗保险账户,

在国家医疗保障局官方网站上发现,

2019年5月,医保局、财政部联合下发《关于做好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

明确“2020年底前取消个人(家庭)账户实施,向门诊统筹平稳过渡”;个人(家庭)账户被注销的,不得恢复或者变相设立。”

看来,“医保账户清算”、“医保没钱”等网络谣言,都是基于上述文件的内容。

但有一点很容易被忽视,

也就是说,文件规定的是“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而不是“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城乡居民医保不配置门诊个人账户,但原有个人账户余额可继续用完。

此外,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也进行了改革

改进个人账户核算方法:科学合理地确定个人账户核算的方法和水平。在职职工个人账户纳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会计核算标准原则上控制在本单位医保缴费基数的2%,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纳入统筹基金;退休人员个人账户原则上按定额从统筹基金中拨付,按《意见》统筹地区改革实施当年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2%左右逐步调整拨付额度。根据上述原则,由省医保厅、财政厅指导统筹地区,结合当地实际研究确定个人账户的具体比例或标准。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结构调整后,增加的统筹基金主要用于门诊互助保障,提高参保人的门诊待遇。

(5) 规范个人账户的使用范围。个人账户主要用于支付被保险人在指定医疗机构或指定零售药店保单范围内的自付费用。用于支付被保险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指定医疗机构的医疗费用,以及被保险人在指定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的费用。探索个人账户为配偶、父母、子女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个人账户不得用于公共卫生支出、体育健身、医疗保健消费以及其他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范围的支出。完善个人账户使用管理办法,做好收支信息统计工作。

标签: #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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