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养了11年的二胡。
因为一些特殊的原因,它才22天大,刚长完牙我就把它带回来了。据书上说,每天六次定量,狗粮用羊奶泡软一粒饲料,这样长大了。一年半前,它完全摧毁了我的家。沙发被撕成一堆两厘米见方的海绵,铺满了客厅。它为西蒙斯设计了一个大洞,所有的弹簧都出来了。但一年半后就不会拆除了。
别人的家叫放手,但我的家不同。社区里的孩子太多了,不能放过他们。周末我们带他们去郊区玩。有时,当他们太兴奋了,让我们抓住他们,我蹲下来和我的儿媳,假装窃窃私语。他们一看到,就会来看我们在学什么。他们越不让自己看到,就越往前走,很容易被抓住。这一举措已屡试不爽。
我把它带到草原上,我骑着马,它也紧紧跟着,最远的时候陪我跑了50多公里,腿都跑瘸了也没落下,我很喜欢它,从来没有带它跑这么远。现在想想真可惜。
社区门口有一家宠物店。我们通常每月送它洗一次澡。一般来说,我们会把它们送给他们。如果他们看到我们,他们会嚎啕大哭。如果他们看不到我们,他们会诚实的。宠物店的老板认为她和他很熟。有一次我们很忙,她直接来家里带他洗澡,过了一会儿就给我们打电话求助。原来,它很乐意跟随社区宠物店的老板。当它到达社区门口时,它拒绝离开。拉它会咬人。它只信任我们。
像这样的东西太多了,看起来不像哈士奇。我们觉得这是因为它真的是从小长大的。它可能在两个月大的时候就不成熟了。
后来得了癌症,我们花了近两万,没能保住。
我把它埋在工作室旁边的松林里,从办公室的窗户可以看到。没有坟墓,据说狗买不起也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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