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银行购买的理财亏损了,银行是否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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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在银行购买的理财产品已经亏损,与银行无关。

尽管这很残酷,但却是事实。

细心的朋友会发现,该银行的理财产品不再承诺保留资本和回报。

这是因为在引入新的资产管理法规之后,银行理财产品必须打破僵化的支付方式,并逐步“实现网络化”运营。

打破僵化的赎回很容易理解。简而言之,不允许银行承诺理财产品将“保证资本和回报”。 “净值”类似于基金的运作方式,采用了按净值计算资产的方式。

现在,当我们查看任何一家银行的理财产品的产品介绍时,我们只会看到“预期收益”和“风险披露”这两个词。当银行员工向客户介绍理财产品时,他们只会告诉您可观的利润和风险。在这种情况下,我不敢随便答应。

在一种情况下,银行将对金融产品的损失承担责任,即银行未履行其通知义务。

换句话说,在不完全了解客户购买金融产品风险的前提下,银行向客户推荐了不符合风险承受能力并造成客户资金损失的产品。

例如,客户显然是一个保守的投资者,但是银行推荐的理财产品要超出客户的风险承受能力。结果,产品遭受损失,导致客户损失。在这种情况下,银行负有绝对责任。

实际上,在某些情况下,银行没有明确告知或无法证明其明确告知客户其推荐的理财产品的实际风险,从而导致客户资产损失。结果,客户起诉了银行,法院裁定银行应承担主要责任并赔偿客户损失。

但是,这种情况毕竟很少见。在大多数情况下,是客户自己“蒙受了愚蠢的损失”。

因为在出售高风险金融产品之前,银行会要求客户提前签署各种单据,以证明他们已履行了通知义务。即使在某些情况下,银行也会录制和录像,以使客户能够表达自己对财富管理产品风险的清楚认识。

这样,问题确实出现了,客户将很难保护自己的权利。

因此,作为投资者,进行任何投资,必须事先弄清其投资方向和思路,并选择可以掌握的财务管理方法。不要被所谓的高回报所吸引,因为所有高回报都伴随着高风险。而这种风险,并非每个人都能承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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