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是怎样规定征地的?土地补偿如何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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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如何规范征地工作?土地补偿如何计算?

国家对农村土地征收有严格的要求,必须按照《土地管理法》规定的程序处理。没有完整的法定程序,这是非法的土地使用。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一般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基本农田;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35公顷;超过70公顷的土地,由国务院批准。

要征用农村土地,建设单位必须首先按照项目批准计划和批准程序,申报县级以上土地主管部门的土地使用计划,土地使用范围,使用土地数量。土地手续批准后,应当公告项目用地和土地征用公告,并进行征用。土地听证会,征求被征地单位的意见。只有达成共识后,我们才能进入土地征收的实际实施阶段。

关于土地补偿费的计算,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被征收耕地的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被征收耕地的补偿费,为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至10倍。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根据需要安置的农村人口数计算。需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是用被征用耕地的数量除以被征用单位在被征用前的人均平均耕地数量得出的。每个人都需要重新安置。农业人口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被征用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4-6倍,但被征用耕地的每公顷最高安置补助费不得超过平均产值的15倍。征收前三年的价值。 。但实际上,根据近年来的征地情况,这些补偿标准都得到了改善。按照上述精神,被征地农民的生活水平不得低于当地平均水平,今后必须保障其生计。征地过程中,农民应注意按照当地的实际标准进行项目公告和征地公告,并合理要求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