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一公司规定年终奖与休年假2选1 违反劳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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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终奖和休年假是两回事,但是有的公司规定,休了年假,就不能享受年终奖,这无疑是违反劳动法。近日,辽宁一公司规定年终奖与休年假2选1,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具体情况跟小编一起去看看吧。

年终奖和休年休假2选1
年终奖和休年休假2选1

辽宁抚顺一公司制定了一份《年终奖励管理办法》及《福利发放管理办法》,其中规定,员工要得到“年终奖励”和福利,前提是还没有休年假。同时规定,年终奖金为上年度月均工资,如果累计请病事假超过15天,需要在计算12个月总绩效时扣减一个月。

2021年,抚顺市新抚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驳回该公司的诉讼请求。该公司不服,向抚顺市中级法院提起上诉。在2022年1月17日,抚顺市中级法院作出终审判决:法院认定公司将职工的年终奖励等福利与年休假权利相绑定,欲获得福利则必须放弃休年假的权利,违反《劳动法》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基本法律原则,及《职工年休假条例》保障劳动者享有年休假的宗旨。故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标签: #年假 #辽宁 #劳动法